專利復審代理
根據(jù)專利法第四十一條之規(guī)定,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(nèi),向?qū)@麖蛯徫瘑T會請求復審。
服務范圍:
1、提出復審請求
專利申請過程中,對收到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發(fā)出的《駁回決定》不服的,代委托人提出復審請求,并代為進行復審理由的撰寫和/或?qū)@暾埼募男薷摹?/span>
2、復審答復
提出復審請求后,針對收到專利復審委員會發(fā)出的《復審通知書》,代委托人進行復審階段的意見陳述撰寫和/或?qū)@暾埼募男薷摹?/span>